【108-1學期校總區學生社團定期規劃統籌補助金額已登錄於社團資訊系統】請於108/12/20(五)前完成核銷!

社團負責人及報帳核銷幹部:

【108-1學期校總區學生社團定期規劃統籌補助金額已登錄於社團資訊系統】請於108/12/20(五)前完成核銷! 

【注意事項】如下:

一、E化帳務系統:報帳管理/部門報帳,部門代碼請輸入「108TA503」,費用別請選擇「(108201)108教學經常費」,購案編號請輸入「T108A5030039」。

二、辦理各種活動前七至十四個工作天前,向課外組提出活動申請及取得辦理許可,否則視為放棄原分配之經費補助。

請於108/12/20(五)前完成核銷,依107年6月20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輔導委員會修正通過之「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」條文第八條,逾期不得辦理核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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